被烈犬咬伤女童仍昏迷,涉事黑狗已找到!六大疑问需要回答
近日,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有大型犬撕咬幼童,致其全身多处咬伤及右肾挫裂伤。该事件引发广泛关注。
17日凌晨,女童母亲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孩子目前昏迷,已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后续治疗,“相信我家宝贝是最勇敢的,非常感谢帮助我们的人,谢谢你们”。
记者联系上女童母亲,她表示目前转到华西医院,孩子在重症监护室,没办法探视所以看不到女儿。
女童妈妈称,转院的时候她第一次看到女儿,一直处于昏迷状态。医生对她说,孩子生命体征平稳,但因右肾受伤较严重,需要做进一步检查。其称,女儿的治疗费用比较高昂。

据网友发布的一段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,事发不久后,疑似咬人黑犬逃离小区穿越马路。10月17日,受伤女童母亲告诉记者,警方称已找到涉事的罗威纳犬。
经调查,10月16日8时许,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,遇一黑色犬只和一白色犬只,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,将其咬伤。8时30分,邓某、唐某被送至医院。经诊断,唐某全身多处咬伤,右肾挫裂伤,右侧肋骨骨折。经全力救治,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,生命体征平稳。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。邓某体表擦伤,已处理。
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,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女童遭烈犬撕咬受伤严重
六大疑问需要回答
其一,恶犬是谁家的?从视频看,恶犬并未拴绳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:携带犬只出户的,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,防止犬只伤人、疫病传播。遛狗不系绳引发的问题屡见不鲜,更何况是大型犬只,如果不系绳给社会带来极大的风险。即便狗的主人遛狗时牵绳了,一旦咬伤他人也要担责,更何况此事中恶犬是“散养”的。
其三,从狗的体型看,咬人的恶犬颇为庞大,它是否属于在市区内禁养犬只之列?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是否有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对宠物的管理?
其四,按《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,犬只伤害他人的,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,先行垫付医疗费后,依法承担责任。不知道狗主人有无露面,是否尽到应尽的责任?

其五,恶犬伤人后,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?
其六,从视频内容看,当时有人看到母女被恶犬咬伤,不顾危险前去施救,如此壮举,值得点赞。此人是谁?期待相关部门在表彰的同时,帮其申报见义勇为。
近年来,恶犬伤人事件频发。从常识常理看,不能因此事件而否认市民养狗的正当性,也不能污名化动物伴侣存在的意义,但很显然,养狗人应保持应有的养狗素养,比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起码做到遛狗时拴绳。
有句话说得好:“依法养犬,文明养犬,别让你的爱成为别人的痛!”此事终会有个说法,恶犬的主人该承担的法律责任逃脱不掉,期待事件的进展情况。
来源:浙江法治报综合成都崇州公安、九派新闻、西部决策、新黄河、齐鲁晚报、上游新闻、人民网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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